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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市不动产权利证书遗失声明(王明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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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8-12-03 16: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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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保管不善,王明强位于雨城区羌江南路278号3幢4层5号房屋的不动产权证书(监证0063824,雅市国用(2008)第20163号)不动产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本人承诺:本人声明的内容以及提交的申请材料真实、合法、有效,如有虚假,由本人承担相关法律责任,特此声明。
声明人:王明强
2018 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