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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雅安经济开发区规建安全环保局关于选聘土地评估机构进行土地价格评估的公告(芦天宝飞地园区2015年7号宗地、8号宗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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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5-07-16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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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2015年供地计划,芦天宝飞地园区20157号宗地、8号宗地拟进行公开出让,需对地块土地价格进行评估。现邀请有相应资质的土地评估机构参加,具体事项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拟出让的芦天宝飞地园区20157号宗地,位于雅安市名山区蒙顶山镇,北临园区建设用地,东临园区建设用地,西临园区建设用地,南临园区建设用地,面积约68.01亩(详细规划条件待签订委托合同时提供),地块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

(二)拟出让的芦天宝飞地园区20158号宗地,位于雅安市名山区蒙顶山镇,北临园区建设用地,东临园区建设用地,西临园区建设用地,南临园区建设用地,面积约55.85亩(详细规划条件待签订委托合同时提供),地块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

    二、评估目的

    地块在现行规划设计下的土地使用权市场价格。

    三、土地评估中介机构选聘方式

    采取公开抽签方式确定土地评估机构。

    四、抽签时间、地点

抽签时间:2015720上午10:30

抽签地点:四川雅安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一楼会议室(四川雅安经济开发区滨河东路3号)

    五、参加抽签的评估机构要求

    1、在雅安市国土资源局备案的土地评估机构,并在雅安市设有办公场所(需提供证明材料)。

    2、土地评估资质证书、营业执照、注册估价师证书(复印件均需加盖机构公章)。

    3、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六、评估费支付标准

    按照1994年国家计委、国家土地管理局《关于土地价格评估收费的通知》确定的收费标准下浮50%支付评估费。

    七、本项目评估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八、评估机构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九、注意事项

    中选的土地评估机构须在2015727日下午17:00前提供土地评估报告及技术报告。到期不能提供评估报告,我局将拒绝支付评估费,并保留违约责任追究权利。

    联系人:田先生        联系电话:13882440333

                                             

 

四川雅安经济开发区规划建设和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局

                         2015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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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0835-2239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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