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四川省自然资源关于进一步做好采矿权抵押备案服务的通知》(川自然资发〔2024〕25号)有关规定,采矿权人和抵押权人共同申请办理四川贡嘎雪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石棉县康玉大理石矿采矿权抵押备案解除(原抵押备案通知书编号:雅自然资规采矿抵备字〔2021〕第02号),现将抵押备案解除相关信息公告如下:
采矿权人:四川贡嘎雪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矿山名称:四川贡嘎雪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石棉县康玉大理石矿(采矿许可证号:C5118002009057120016238)
抵押权人:雅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棉支行
抵押备案期限:2021年5月10日至2025年5月1日
雅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