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务院关于支持芦山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政策措施的意见》(国发〔2013〕28号)、《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21号)、《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试行)、<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试行)的通知》(国土资发〔2006〕114 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芦山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政策措施的意见》(川府发〔2013〕37号)的有关规定和《雅安市人民政府关于雨城区姚桥农贸市场项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协议出让方案的批复》(雅府函〔2020〕281号),我局于2020年11月27日发布《雅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协议出让公示(雅自然资规公示2020-02)》,公示期为2020年11月27日 至 2020年12月2日。经公示无异议,我局于2020年12月8日就雨城区姚桥农贸市场项目地块协议出让事宜与雅安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1.宗地编号:雨城区姚桥农贸市场项目地块。
2.土地坐落:雨城区姚桥农贸市场项目位于雨城区和兴街,东临雅东丽都,南临雅东丽都,西临雅东丽都,北临和兴街。
3.土地用途:其他商服用地。
4.土地面积:6667.27平方米(10亩)。
5.出让年限:从2016年12月29日起算,使用年限40年,终止日期为2056年12月28日。
6.受让人:雅安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7.土地出让金:1340万元(含土地使用权<地下>)。
8.土地使用条件:不改变土地用途和土地现状。
雅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0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