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四川简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城支行因保管不善,将位于雅安市雨城区康藏路675号1-7层、雨城区康藏路675号1-2层、雨城区康藏路675号1-3层、雨城区康藏路675号1-7层的他权0032376,雅市他项(2016)第00021号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刊发声明。
本单位承诺:本单位声明的内容以及提交的申请材料真实、合法、有效,如有虚假,由本单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特此声明。
声明单位: 四川简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城支行 2025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