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 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川(2023)雅安市不动产证明第0006296号 | 四川天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抵押权 | 511802003012GB00043F00010014、511802003012GB00043F00010012、511802003012GB00043F00010013、511802003012GB00043F00010015 | 雨城区城后路1层、雨城区城后路地下层层、雨城区城后路-1层16号、雨城区城后路4层16号 | 无法收回,公告作废 |
雅安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