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拟对四川东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东安郦景”项目超容积率进行提高容积率后的土地差价评估,拟采取竞争性谈判方式公开选定土地评估机构对拟出让地块进行地价评估,现邀请已在我局备案的具有相应资质的土地评估机构参加,具体事项如下:
一、项目概况
本次评估标的位于雅安市雨城区康藏路,项目总用地面积25422平方米,原规定容积率为2.0,实际修建后容积率为2.11。
评估目的:评估提高容积率后的土地差价。
中选的土地评估机构须在2009年7月7日下午5时前提供土地评估报告及技术报告。
二、竞争性谈判时间
2009年7月2日上午10时。
三、竞争性谈判地点
雅安市国土资源局二楼会议室。
四、参加竞争性谈判须带证件资料
1、资质证书、营业执照、估价师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机构印章)。
2、法人委托书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报价单。
五、本项目评估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六、中介机构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七、参加竞争性谈判须知及宗地规划指标附后。
联系人:舒先生 杨女士 联系电话:0835-2231410
雅安市国土资源局
二〇〇九年六月二十五日
“东安郦景”项目用地土地差价评估竞争性谈判确定中选评估机构须知
一、本次竞争性谈判采取土地评估收费报价最低原则确定中选评估机构,参与谈判的土地估价机构的报价为具体的评估收费金额,不采用百分比方式计价。
二、本次竞争性谈判确定邀请参加谈判的土地评估机构范围为:已在我局备案的土地评估机构。
三、本次竞争性谈判由我局土地利用科主持,竞争性谈判小组成员由我局相关业务科室负责人组成,由我局监察室负责现场监督。
四、竞争性谈判方式。谈判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土地评估机构分别进行谈判。在谈判中,谈判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谈判有关的其他土地评估机构的报价和其他信息。谈判文件有实质性变动的,谈判小组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土地评估机构。
五、确定中选评估机构。本次竞争性谈判采取二次报价方式确定中选评估机构。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要求所有参加谈判的土地评估机构在规定时间内进行二次报价,以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中选的土地评估机构,如二次报价中有相同的最低报价,采取现场抽签方式确定中选评估机构。中选结果将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土地评估机构。
六、如参加本次竞争性谈判的土地估价机构不足两家的,取消本次竞争性谈判。
雅安市国土资源局
二○○九年六月二十五日
“东安郦景”项目用地土地差价评估收费报价单
第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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