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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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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05-30 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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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宏因保管不善,将位于雨城区先锋路139号32幢1单元7号房屋的不动产权证书(监证0072547,雅市国用(2012)第34518号)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刊发声明。

本人承诺:本人声明的内容以及提交的申请材料真实、合法、有效,如有虚假,由本人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李宏

2024年05月30日

2024-05-30     

地址:雅安市雨城区南坝东街2号

电话:0835-2243842

传真:0835-2239030

邮箱:yasgtzyj@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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