滑坡、崩塌对人类有什么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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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0-04-22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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滑坡、崩塌对人类有什么危害?
滑坡、崩塌是山区主要的自然灾害之一。它们常常给工农业生产以及人民生命财产造成巨大损失、有的甚至是毁灭性的灾难。
滑坡、崩塌对乡村最主要的危害是摧毁农田、房舍、伤害人畜、毁坏森林、道路以及农业机械设施和水利水电设施等,有时甚至给乡村造成毁灭性灾害。例如1984年12月20日,陕西省高陵县蒋刘乡发生滑坡,死亡22人,毁坏耕地245亩,房屋159间,整个村庄被毁。
位于城镇附近的滑坡、崩塌常常砸埋房屋,伤亡人畜,毁坏田地,摧毁工厂、学校、机关单位等,并毁坏各种设施,造成停电、停水、停工,有时甚至毁灭整个城镇。例如,1987年9月17日凌晨四川巫溪县城龙头山发生岩崩,摧毁一栋6层的宿舍、两家旅舍、居民房29余户,掩埋公路干线70余米,造成122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达270万元左右。又如云南金沙江下游段大砂坝,历史上曾为米粮川,1754年发生一次大滑坡,淤埋了古县城,从此变成荒沙滩,年年发生泥石流。
发生在工矿区的滑坡、崩塌,可摧毁矿山设施,伤亡职工,毁坏厂房,使矿山停工停产,常常造成重大损失。例如云南省威信县墨黑煤矿山区,近40年来分别于1948年、1984年、1987年8月、1987年12月、1988年1月发生较大崩塌。据不完全统计共毁坏民房157户,毁坏耕地824亩,损失粮食22万斤;摧毁类矿通讯井2处、回风巷800米、运输巷450米;损坏10万伏高压输电线800米,造成煤矿停产的经济损失113万元。
崩塌、滑坡除给人类造成上述几方面的主要危害外,在水利水电工程、公路、铁路、河运及海洋工程方面也经济造成很大危害。并且除直接危害人类外,还常常产生一些次生灾害间接危害人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