荥经县石滓乡红东煤厂:
我局于2011年3月22日到你厂送达《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荥经县石滓乡预备役煤厂先期办理相关审批手续的函》,因你厂无人,并无法联系你厂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现予以通告,请你厂在本通告发布之日起7日内到我局矿管股(联系电话:0838-7623728)领取《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荥经县石滓乡预备役煤厂先期办理相关审批手续的函》(川国土资函[2011]288号),逾期未到我局领取文件,造成的一切后果概由你厂自行承担,我局将向上级国土资源部门报告无法送达情况说明,并上报同意荥经县荥祥煤业有限责任公司按照川煤整合函[2009]29号和川国土资函[2011]288号要求办理相关采矿权审批手续。
特此通告
荥经县国土资源局
二〇一一年三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