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6月8日,接群众反映,有人在雨城区大兴镇顺路村2组非法开采地下连砂石。我局执法监察人员赓即前往大兴镇顺路村2组(滨江西路项目部西侧)调查核实,现场挡获一台装载机和一台运输车,现场装载机正在开挖地下连砂石,运输车已装满连砂石正准备运输,现场有一小型简易砂石过滤网。经查看,现场有一采挖形成的大坑,坑壁可见地下分布有天然连砂石,存在非法采挖砂石嫌疑。当日我局对现场有关当事人下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证据先行保存通知书》、《接受调查通知书》,并进行立案调查。经调查, 6月6日至8日董继红未经批准擅自采挖雨城区大兴镇顺路村2组地下连砂石2023.5 m3,无证开采连砂石价值达到 63740.25元。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第三条第三款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第五条之规定,属于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的无证采矿行为。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二条第一款之规定给予行政处罚:责令董继红停止开采,罚没款95610.35元。违法当事人已主动执行了处罚事项,并对采空区进行了回填,现已结案。
雅安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支队
2017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