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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市2023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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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3-05-31 1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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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雅安市2023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一、起草背景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系列重要论述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切实做好2023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结合我市实际,制订《雅安市2023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以下简称《防治方案》),以指导我市2023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二、编制依据

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国发〔2011〕20号)、《雅安市地质灾害全域综合整治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等规定,结合我市地质灾害现状和年度降雨趋势预报,制订本方案。

三、目标任务

按照《防治方案》地质灾害趋势预测,将我市2023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重点以及应对措施作出简要规划,使工作条理更清晰,工作目标更加明确,着力防范化解地质灾害风险,尽最大努力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四、主要内容

《防治方案》主要包括地质灾害发育分布概况、趋势预测、防重点、防治措施四方面内容:

(一)分布概况。《防治方案》详细阐述了2023年全市地质灾害隐患点种类、数量、隐患点分布情况。

(二)趋势预测《防治方案》对2023年全市地质灾害趋势预测。据气象预测,今年我市年平均气温较常年正常略偏高,年总降水量较常年正常。特殊地质环境导致隐患点多面广、地震活动加重地质灾害灾情险情、极端气候导致地质灾害易发多发、人类工程活动增大灾害发生风险。预测今年汛期,我市地质灾害仍将可能呈易发、高发态势。

(三)防范重点。《防治方案》明确了2023年我省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防范区域和防范对象。重点防范期为:汛期(5月-9月)是全市地质灾害的重点防范期,高峰时段在主汛期(6月-8月),特别是日降雨量50毫米以上、过程降雨量100毫米以上的时段,需予以重点关注。重点防范区域为:6·1”“9·5”地震重点影响区,包括宝兴县、芦山县、汉源县、石棉县;东部丘陵-低山区,包括雨城区、名山区、天全县东部、芦山县南部;西部低-中山区,包括天全县和荥经县大部。重点防范对象为:位于地质灾害易发区的城镇、学校、医院、集市、农家乐、景区和安置点、工棚营地、露营休闲地等人口聚集区、人员活动区;靠山靠崖、临沟临坎的房屋前后及左右两侧;在建公路、铁路、水利、大型深基坑 (边坡)等重要工程建设活动区;交通干线沿线、旅游景区以及重要基础设施周边区域。

(四)防治措施。《防治方案》制定了地质灾害防治措施。一是严格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防灾要求,逐级将防灾责任分解落实到岗到人到点,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地灾”。二是强化“雨前排查、雨中巡查、雨后核查”机制,抓实抓细辖区、行业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动态巡查。三是完善应急预案,进一步健全应急工作机制,落实人员队伍、经费、物资、装备等保障,逐级、逐点开展实战化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四是健全“人防+技防”的群专结合监测模式,强化“喊醒叫应”,严格落实“三避让”和“三个紧急撤离”刚性要求,坚持主动防灾避险。五是严格值班值守,强化应急处置,做好信息报送是推动实施我市地质灾害全域综合整治三年行动计划与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多措并举加快推进各类防治项目建设,规避减轻地灾风险。抓好督查指导,强化抽查调度,确保防治措施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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