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安市地质灾害全域综合整治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
雅安是典
《计划》明确,将从全覆盖开展风险调查评价、健全完善监测预警体系、分级分区防控地质灾害风险等方面,建立隐患风险识别与管控体系。
全覆盖开展8个地质灾害易发县(市、区)1:50000地质灾害风险普查,对重点城镇和区域部署开展1:10000地质灾害风险调查评价,初步摸清风险底数,建立健全地灾隐患风险数据库。开展市级1:100000地质灾害风险普查,编制完成全市地质灾害风险区划图,实现隐患风险精细化管理。
健全完善监测预警体系。积极布设普适
以地质灾害风险区为单元,建立“网格员”体系和“网格化”管理机制。按照不同预警等级和风险分区,
到2023年,完成市本级和各县(区)地质灾害风险调查评价及区划,基本掌握地质灾害隐患风险底数,大力提升隐患识别能力和风险防控水平。
《计划》明确,开展受威胁县城综合整治。综合评定宝兴县、石棉县县城地质灾害风险等级,建立完善县城地质灾害风险调查评估体系。指导县城地质灾害综合整治和国土空间规划布局。坚持建成区“治理为主,避让为辅”,规划区“避让为主,治理为辅”的原则,分区实施综合整治。
《计划》明确,坚持“以搬为主、搬治结合”,积极推进地质灾害避险搬迁,扎实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探索开展“工程治理+”模式,分类有序实施重大隐患搬迁治理。
优先考虑威胁50人以上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受威胁群众整体搬迁,加大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实施力度,鼓励搬迁群众向城镇、中心村集聚。威胁50人以下且险情紧迫、危害突出的隐患点,综合考虑经济合理性,优先采取避险搬迁措施。
按照轻重缓急有序开展工程治理,重点治理威胁学校、医院、场镇、历史文化村落、政府办公场所、重大公用设施、聚居点等无法全面搬迁的隐患点。
鼓励因地制宜实施“地质灾害工程治理+生态修复、文化旅游项目开发整治、康养设施建设、综合田园体及市政基础设施打造”等综合治理,建成一批兼具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地质灾害防治示范工程。
《计划》提出,要用好用活相关政策,在加大财政资金支持力度的基础上,健全多元化投入机制,支持各县(区)统筹安排地方政府债券,用于符合条件的地质灾害整治项目实施;坚持“谁受益、谁出资”,落实受益单位、企业地质灾害防治责任和义务;加大土地综合整治、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矿废弃地复垦等惠农惠民项目和资金整合力度,发挥聚合效应;对地质灾害避险搬迁集中安置点,可按照涉农资金统筹整合要求,加大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投入。
此外,《行动计划》还从强化组织领导、提升保障能力、加强宣传引导等方面,明确加大组织保障力度,通过三年努力,初步形成以地质灾害风险防控为基础,以安全稳定和可持续发展为目标的地灾防治新格局。